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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的博客名 高中时和一群死党在高考如山倒的强大压力下午间时分去学校旁的西餐厅看《DREAM GIRL》里面有句话:“We are a family,like a big giant bug tree."之后就把我最喜欢的人们称作BUGS.一瓢,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你们,相见难,不可再别离。
- 还好,我的朋友一个都没少...都在我身边....都还很爱我...
- 金圣叹:真读书人天下少,不如意事古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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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没事去邮局的报刊亭关注了下各大媒体最近都把注意力FOCUS在哪,发现了很多奇怪的现象。原来综合性的新闻杂志总是喜欢打群架,因为事实报道总是那么点,深度要做就一起深入,所以封面掐架对我们来说也就成为了家常便饭。
不过看封面掐架,就挺有意思的。比如最近一期的以倡导青年性爱的Men's Health和口号是being young is an attitude的YOHO杂志就都拿我最爱的Edison Chen做文章。 封面如下。

可是答题来说,EDISON CHEN这次所选择的两家媒体,我到觉得有失偏颇。Edison现在要做的是回归商业良好形象,将自己打造成一个成功的潮流界的商业人士,需要和罗志祥和李晨等人竞争,开创自己的CLOT王朝。可是却选择了《Men's Health》。这本杂志的定位很闷骚,看封面都知道,大玩性与性感,希望男人做到私生活和商业兼顾,里面聘请的一些撰稿人都是暖小团等性爱专家。不才之见,Edison的公关团队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四个大字“体感游戏”不知是何目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Gossip Girl里面Chuck Bass为了打造自己的Empire希望把自己塑造成风流的商业成功人士,以此来提高声誉。这说不定也是Edison Chen的公关团队新的努力方向:既然艳照门事件已“流芳百世”,那么就顺水推舟,将之塑造成一个成功的商业浪子加Bachelor in Fashion.

《YOHO》杂志的品味,我高中时候一直很喜欢,不过也许是人往高处走,从《MILK》发刊以来,我更喜欢看《MILK》,反正价格差不多《1626》和《YOHO》的发行量(据内部人士透露)销量减半,不过销量也影响质量,《YOHO》的配色和颜色选择还有杂志的厚度上(简言之:就是各种封面化妆和整体包装上),就不如《MILK》。《YOHO》这次选择的主题是So Me!So Edison!从选题上来说,这个口号没什么别出心裁的。封面底色理应是:Adidas Originals系列最名扬四海的蓝色,可从发型的封面上来看,颜色似乎偏深蓝了。 要知道,Adidas Originals(也就是三叶草)最著名的可就是大海蓝了。颜色不正,必然影响了视觉传播效果。
不过,大家到有必要考虑下《ESQUIRE》、《芭莎男式》、《GQ》等为什么没选择Edison,理由显而易见却又错综复杂,封面人物的选择很重要。很多问题值得思考,有什么some food for thought,大家可以给我feedback.
我写文章不是实务文体,也学不来春秋笔法,所以总是在主题完结之后带些冗余的东西。《南方周末》是在是太给力了,这一期这么薄。报刊头条采用了通栏设计:《央视深深弯下腰,朝生活鞠了个躬》,哎哟,拿到手上的时候,我就在心中惊呼:党报!绝对是党报!
至于其他的内容,还是延续的老主题:一年一度的读书报告。这读书报告对我来说是个悖论:一面是我喜欢看那些名家点评2010年他们都阅书哪些,另一方面我就想破口大骂:LZ的思想不要你们来钳制。不过,我是一个《武林外传》迷,那是我的回忆,五年一次REVIEW,这期的评论倒是很值得。不过我还是喜欢那么远那么近先生的评论:一指葵花点穴点住了光阴,一掌排山倒海推到了岁月。
Edison Chen还是Edison Chen,武林外传还是那群最可爱的人。我总在想,中国的古谚有“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也有“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说不定我们爱的那些人,就是因为他们还恪守着本性。这个时候的本性便成了一种style,它不是纽约节奏,也不是电子光速,永远自我屹立在fashion这个大圈子的圆心。
写到这,我想起了Coco Chanel的一句话:Fashion passes, style rema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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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凉入郊墟,灯火稍可亲,伸手没有史书,只有一本E.M罗杰斯的《传播学史-一种传记的方式》,感觉很做作。
实际上我很做作,有时候,躺在床上想起来,做作就是我的一持分,值得我偷着乐下。事实上,我每天都会思考下自己的状态,然后偷着乐。
其实,每天值得乐的事情很多。乐着乐着豁然开朗。
比如,在图书馆门口,听一个自称是理科生的人说,电流的单位是伏特。我偷着乐。
比如,上课听某些人把传播学理论中“培养理论”肆意滥用的时候。我会偷着乐。
我总能给自己找些乐子,觉得自己作为一个尚且没有发育完全媒体人,能有自己的持分,不做墙头草,不激进,不保守,这样就很好。
我会冒着大风雪,像Carrie一样,为了不让自己的朋友寂寞跑遍大半个BIG APPLE。但不会亲身体验零下十度的低温在楼下看流星雨,大叫“哇”,然后屁颠屁颠地回来改校内状态,说“我看到了三颗流星雨!!!人家好开心”。
我会在图书馆看书,也会在图书馆带个电脑看《美人心计》,我会承认自己爱看后宫斗争,不会装B抱着一堆类似于乔伊斯的书在图书馆啃着面包用自己的经验解读后现代。
我总能发现我不那么媚俗,这样对我来说就够了,我不需要多超群,能不媚俗就是好事,米兰昆德拉也不就一直追寻这种状态么?
我不会爱《十一度的青春》,我不会爱看MARIO的《初恋那些小事》,我不会说我爱新闻,我不会说我是技术流,我不会装着自己懂FASHION,我不会只看红色电影,我知道自己是这么样的人,这就很好。
我喜欢的是MJ,我小时候与音乐的全部接触都在MJ和CELION DION身上,我喜欢的不是《十一度的青春》的量贩式的媚俗。我不会看《初恋那些小事》,因为我心中只有《暹罗之恋》,我也不会讨人厌的不断分享各种MARIO的照片。喜欢一个东西,要放在心底好久,青春一晃,岁月匆匆流去的时候你才会知道,你心中最深刻的印记是什么。我不爱新闻,我只爱传播,其实两者差距很大,懂了才不敢多说,因为懂了才知道其中的太多悖论,言语符号总得有语境才有意义。
啰嗦了好多,我就随便写写,只是有些庆幸,庆幸自己的不KITSCH。
感冒了,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