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密码找我要,不过说不定我就是不想让你看博客
    1. 关于我的博客名 高中时和一群死党在高考如山倒的强大压力下午间时分去学校旁的西餐厅看《DREAM GIRL》里面有句话:“We are a family,like a big giant bug tree."之后就把我最喜欢的人们称作BUGS.一瓢,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你们,相见难,不可再别离。
    2. 还好,我的朋友一个都没少...都在我身边....都还很爱我...
    3.   金圣叹:真读书人天下少,不如意事古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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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性一笔,就是用字八法。随口一叨,就能深中肯綮。
    
         先說問題,怕再不記下來就忘了。
    
      1,爲什麽很多不錯的文者在豆瓣上并沒什麽人欣賞?
        比如夏志清,我娘的碩士導師廖美珍就跟我娘說:中國翻譯做到“信達雅”的只有他一人。而且走筆也是爐火純青。
        再比如我特別欣賞的舒巷成,誒,不拿我舉例,梁羽生都此人欽佩有餘,在《筆花六照》裏面專門有一篇《舒巷成的文字》,此文看出梁羽生對他的文字不少專研。可這個人在百度百科和卓越亞馬遜上都搜索不出來,真是大悲哀。
        文學就這麼流失了。我一直覺得真文學分兩種。這是很簡單的二維劃分:一類是劉瑜、馮唐、王小峰、胡赳赳、新時代報人芸芸算是跟時代接軌的;另一類就是舒國治、馬家輝、舒巷成、梁羽生、王朔一代跟傳統接軌的。兩種真文學的發展前漲后消,后者的流失更加嚴重。誒,我此處用了“真”文學,是因為我冒大不韙剔除了韓寒、四娘、安妮大媽等眾多“假”文學。
    
    
    
      2.真得很需要學學圖書館學,聽聞武漢大學的信息管理學院下設的圖書管理學排名亞洲第一(MAVIS竟然還不喜歡,偏要MASTER跑到CUHK去讀廣告學)。
       【問題的提出】:
        因為很多東西你無法分類。會造成腦中知識圖譜混亂,沒讀一本書除了知道它本身有什麽樣的知識框架外還需要知道它在你的知識儲備中處在哪個版塊,不僅有利於記憶也有利於思維構成更加有邏輯。
           
       【例證】:for example
        我看了一下卓越亞馬遜的圖書分類,在紀實文學中有最近熱賣的《這些人,那些事》和《尋路中國》,那比如白先勇寫的《台北人》,還有馬家輝寫的《死在這裡也不錯》,這些都歸置到哪兒去了呢?我仔細一看在隨筆雜文裏面,誒,這些分類真是怪呀。
        況且《這些人,那些事》和《尋路中國》算是紀實文學?恩?我覺得還不如把《一江黑水》拉入紀實文學得了,可仔細一看亞馬遜的分類,此書在環境科學的環境保護管理類里。誒,太混亂了。
       【結論及質疑】:這分類到底是怎麼回事兒呀,不要一下子從文體分一下子從內容分一下子又從人文社科理學工學信息科學醫學分。簡直了,沒事去看看唐弢的書,瞧瞧別人把文細分成什麽樣子了,文章、文體、文風、文字、文氣分得清清楚楚,《文章修養》這本書的邏輯簡直是牛逼得渾然天成。
    
    
    
    
    
    
        3.行記文學爲什麽就賣得這麼好呢?
          
    
        我覺得台灣香港的文學都可以拿這種文學立命了,搞得大陸都流行起來了。最近不是又出了個行者么?搞什麽尺八文化的宣傳,他的觀點我還是很欣賞的。比如他說:茶在中國為飲品(茶經語,我老鄉陸羽真牛逼),鮮花、焚香為供養與日用品,寫書法不談書道,本常用之物品,何來失傳從日本回傳之說。(此話真是極大佐證了大和大韓等傻逼民族的存在和中國人的妄自菲薄)
        行記的內容是不錯,觀點也有佳,可是我就不明白這東西怎麼會賣得這麼活?
        現在的人是不是覺得旅遊很有FEEL?是不是不瞭解異地文化?是不是覺得文化這東西就很有趣?行走一下看一下記錄一下就是文化全部?搞笑吧,太搞笑了。現在的人吶,都喜歡旅遊,喜歡寫行記,喜歡在自己的微博標籤上給自己TAG一個“旅遊”達人標籤,但很多在我眼裡,充其量就是個喜歡小清新的裝逼背包小青年,別以為一點白雲一行街道一個小店一個老奶奶的面容就是行記了。簡直是白癡。
        物有所感,得孕于歷史、地氣、民俗、傳統、行政構成,甚至是一地兒的風水、詭異的傳說、街頭巷尾的留言、特有的宗教、固定的信仰,甚至是一些地理的東西:為何春有百花冬沒雪。這些都不是文藝2B小青年看得見的,只知道拿個單反,還真相信了布列松的“決定性瞬間”,文化經不起腦殘的翻拍。
        因為現在的熱愛旅遊的小青年多啊,熱愛文化的小青年多啊,所以行記什麽的帶上點骨幹的文化,就成了熱賣品了。
        我有的時候就想:名人唄,文筆還行的,老了就趕緊旅遊去,現在的人愛看啊,覺得自己讀完了就是瞭解了那個地方的文化。
        下次我要是遇見有人對我說:“我去過武漢,我覺得你們那就一整個市民文化,一個大村鎮唄,池莉就一騙子。”我絕對話不說一句的掉頭走,心理嘀咕:瞧,又多了一區域文化的強姦者,腦殘人群正在擴大,岌岌可危呀。
    

    ------------------------腦殘分割線------------------------------------------------------------------------------------ 可我就算這麼說了,我還是要擺出以下文字: 下午大憩期間接到了9樾的電話,說是覺得畢業旅行得和我一起,而且這個學期就得立馬實施。於是一個天秤座和一個天蝎座開始瘋狂討論去今年12月去哪兒:是去柬埔寨西北方的桑香佛舍吳哥窟還是去那個若即若離的三八、小清新、政治化、文化調四等分的台灣。 最後的選定還是台灣。台灣沒去過呀,想著某些朋友都去那兒交換了下,還有個人去龍應台基金會做了個項目給我帶回來了一本簽名版本的《大江大海》,我就覺得自己的人生不完整呀,誒,吃吃正宗的蚵仔煎,逛逛誠品書店,買點禁書,看看台灣的柿子是不是真的很便宜,帶點小林煎餅,以及去台灣看看美女帥哥發下春,考察下這個地兒怎麼出了那麼多校園小清新,怎麼是台灣青春電影而不是大陸影片能更加深刻的反應出那些校園情感,從《盛夏光年》到《九降風》到《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

     

  •   中午没事去邮局的报刊亭关注了下各大媒体最近都把注意力FOCUS在哪,发现了很多奇怪的现象。原来综合性的新闻杂志总是喜欢打群架,因为事实报道总是那么点,深度要做就一起深入,所以封面掐架对我们来说也就成为了家常便饭。

      不过看封面掐架,就挺有意思的。比如最近一期的以倡导青年性爱的Men's Health和口号是being young is an attitude的YOHO杂志就都拿我最爱的Edison Chen做文章。 封面如下。

     可是答题来说,EDISON CHEN这次所选择的两家媒体,我到觉得有失偏颇。Edison现在要做的是回归商业良好形象,将自己打造成一个成功的潮流界的商业人士,需要和罗志祥和李晨等人竞争,开创自己的CLOT王朝。可是却选择了《Men's Health》。这本杂志的定位很闷骚,看封面都知道,大玩性与性感,希望男人做到私生活和商业兼顾,里面聘请的一些撰稿人都是暖小团等性爱专家。不才之见,Edison的公关团队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四个大字“体感游戏”不知是何目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Gossip Girl里面Chuck Bass为了打造自己的Empire希望把自己塑造成风流的商业成功人士,以此来提高声誉。这说不定也是Edison Chen的公关团队新的努力方向:既然艳照门事件已“流芳百世”,那么就顺水推舟,将之塑造成一个成功的商业浪子加Bachelor in Fashion.

     《YOHO》杂志的品味,我高中时候一直很喜欢,不过也许是人往高处走,从《MILK》发刊以来,我更喜欢看《MILK》,反正价格差不多《1626》和《YOHO》的发行量(据内部人士透露)销量减半,不过销量也影响质量,《YOHO》的配色和颜色选择还有杂志的厚度上(简言之:就是各种封面化妆和整体包装上),就不如《MILK》。《YOHO》这次选择的主题是So Me!So Edison!从选题上来说,这个口号没什么别出心裁的。封面底色理应是:Adidas Originals系列最名扬四海的蓝色,可从发型的封面上来看,颜色似乎偏深蓝了。 要知道,Adidas Originals(也就是三叶草)最著名的可就是大海蓝了。颜色不正,必然影响了视觉传播效果。

       不过,大家到有必要考虑下《ESQUIRE》、《芭莎男式》、《GQ》等为什么没选择Edison,理由显而易见却又错综复杂,封面人物的选择很重要。很多问题值得思考,有什么some food for thought,大家可以给我feedback.

       我写文章不是实务文体,也学不来春秋笔法,所以总是在主题完结之后带些冗余的东西。《南方周末》是在是太给力了,这一期这么薄。报刊头条采用了通栏设计:《央视深深弯下腰,朝生活鞠了个躬》,哎哟,拿到手上的时候,我就在心中惊呼:党报!绝对是党报!

      至于其他的内容,还是延续的老主题:一年一度的读书报告。这读书报告对我来说是个悖论:一面是我喜欢看那些名家点评2010年他们都阅书哪些,另一方面我就想破口大骂:LZ的思想不要你们来钳制。不过,我是一个《武林外传》迷,那是我的回忆,五年一次REVIEW,这期的评论倒是很值得。不过我还是喜欢那么远那么近先生的评论:一指葵花点穴点住了光阴,一掌排山倒海推到了岁月。

      Edison Chen还是Edison Chen,武林外传还是那群最可爱的人。我总在想,中国的古谚有“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也有“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说不定我们爱的那些人,就是因为他们还恪守着本性。这个时候的本性便成了一种style,它不是纽约节奏,也不是电子光速,永远自我屹立在fashion这个大圈子的圆心。

     写到这,我想起了Coco Chanel的一句话:Fashion passes, style remains.

     

  • 新凉入郊墟,灯火稍可亲,伸手没有史书,只有一本E.M罗杰斯的《传播学史-一种传记的方式》,感觉很做作。

    实际上我很做作,有时候,躺在床上想起来,做作就是我的一持分,值得我偷着乐下。事实上,我每天都会思考下自己的状态,然后偷着乐。

    其实,每天值得乐的事情很多。乐着乐着豁然开朗。

    比如,在图书馆门口,听一个自称是理科生的人说,电流的单位是伏特。我偷着乐。

    比如,上课听某些人把传播学理论中“培养理论”肆意滥用的时候。我会偷着乐。

    我总能给自己找些乐子,觉得自己作为一个尚且没有发育完全媒体人,能有自己的持分,不做墙头草,不激进,不保守,这样就很好。

    我会冒着大风雪,像Carrie一样,为了不让自己的朋友寂寞跑遍大半个BIG APPLE。但不会亲身体验零下十度的低温在楼下看流星雨,大叫“哇”,然后屁颠屁颠地回来改校内状态,说“我看到了三颗流星雨!!!人家好开心”。

    我会在图书馆看书,也会在图书馆带个电脑看《美人心计》,我会承认自己爱看后宫斗争,不会装B抱着一堆类似于乔伊斯的书在图书馆啃着面包用自己的经验解读后现代。

    我总能发现我不那么媚俗,这样对我来说就够了,我不需要多超群,能不媚俗就是好事,米兰昆德拉也不就一直追寻这种状态么?

    我不会爱《十一度的青春》,我不会爱看MARIO的《初恋那些小事》,我不会说我爱新闻,我不会说我是技术流,我不会装着自己懂FASHION,我不会只看红色电影,我知道自己是这么样的人,这就很好。

    我喜欢的是MJ,我小时候与音乐的全部接触都在MJ和CELION DION身上,我喜欢的不是《十一度的青春》的量贩式的媚俗。我不会看《初恋那些小事》,因为我心中只有《暹罗之恋》,我也不会讨人厌的不断分享各种MARIO的照片。喜欢一个东西,要放在心底好久,青春一晃,岁月匆匆流去的时候你才会知道,你心中最深刻的印记是什么。我不爱新闻,我只爱传播,其实两者差距很大,懂了才不敢多说,因为懂了才知道其中的太多悖论,言语符号总得有语境才有意义。

     

    啰嗦了好多,我就随便写写,只是有些庆幸,庆幸自己的不KITSCH。

    感冒了,睡去。